關仕新
  5月1日起即將實施一批新法,其中修改後商標法亮點頻頻,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彰顯國家溫情——依法救助突然陷入危機家庭。
  修改後商標法防侵權有新招 聲音也是商標
  “燈!等燈等燈”。
  ——這熟悉的旋律讓人想起的不是馬路紅綠燈,而是英特爾公司的音樂廣告。自修改後商標法5月1日正式實施後,這個經典的“燈”聲音也可以成為註冊商標,不能被搶註和濫用。
  2013年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表決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與此前相比變化較大,亮點較多。
  強調誠實信用原則,保護在先使用的商標。修改後商標法第7條規定,“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將民事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明確寫入該法,同時規定對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進行保護。
  提高侵權賠償額,增加侵權人舉證責任。對於惡意侵犯商標權的,新法不僅引入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同時,還增加侵權人舉證責任,減輕權利人責任。新法規定,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儘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相關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證據判定侵權賠償數額。這將有利於解決商標侵權案件中的索賠依據不充分的問題。
  此外,新法為釐清馳名商標保護制度,增加了禁止在商品、商標包裝或容器上使用“馳名商標”字樣的規定;為規範商標代理,增加了對商標代理組織的諸多規定;在規範程序性問題上,增加了關於商標註冊審查和案件審理時限等規定。
  值得註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後商標案件管轄和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也於5月1日起實施,明確13類商標案件法院應當受理。
  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 騙保將受嚴懲
  “天有不測之風雲”,突然變故陷入困境的家庭,今後可以依法向國家申請救助。由國務院頒佈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自5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作為我國第一部統籌各項社會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規,首次將救急難、疾病應急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針政策納入法制安排。一系列新規定,旨在兜住民生底線。
  構建社會救助制度體系。《辦法》明確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8項制度和社會力量參與作為社會救助基本內容。構建了一個分工負責、相互銜接、協調實施,政府救助和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
  《辦法》賦予民政部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職責,並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最大幅度減輕困難群眾生存危機的風險,特別是在專項救助中又考慮了低保對象之外的其他低收入群體,覆蓋範圍更廣。
  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辦法》明確,國家對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可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臨時救助申請,經審核、公示後,由縣級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情況緊急的,可以按照規定簡化審批手續。
  健全違法違紀責任追究機制。《辦法》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和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等違法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同時規定,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決定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辦法還在統籌城鄉社會救助發展、提供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的法定依據、規範申請辦理途徑等方面作了規定。
  今後,開著寶馬吃低保這類“人情保”、“騙保”等現象,情節嚴重或涉嫌詐騙罪,將受到嚴懲。依據是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的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紡織品纖維含量有了“國標” 消費者省去煩心事
  紡織品纖維含量標識,猶如紡織品的成分記錄,是消費者對其認知的一個說明書,紡織品纖維含量標識與實際不符,消費者一般會因權威檢測成本過高等而放棄維權。5月1日起,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的新版《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標準(GB/T29862-2013)正式實施,省去消費者的煩惱。
  該國家標準規定了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註要求、標註原則、表示方法、允許偏差及標識符合性判定等方面的要求。所有在國內銷售的紡織品,其纖維含量的標註都必須符合該標準的相關要求。
  新的國家標準實施後,現行的紡織行業標準FZ/T01053-2007《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同時廢止。
  5月起還將實施的其他部分新規:
  《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
  鏈接:
  4月發佈的立法解釋、規範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第三十條的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第七十九條第三款的解釋》等七個立法解釋  (原標題:亮點頻現傳遞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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